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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不清 开发商堵路业主车被困

来源:誉澄智能 2012/5/13 22:46:55      点击: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小区建成六七年,物业更换两三次,但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问题却一直扯不清。昨天上午,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霞兴小区临时业委会的业主许先生拨打海都漳州通 0596-2050110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是人防工程,可近日,小区开发商却频出“损招”,先用铁链封锁车位,之后,三番两次用碎石料堵通道。

昨天上午,霞兴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入口下坡路段及停车场通道,一些碎石料堆放约三四米长,仅限单人通行,停车场内还停放了11辆小车,根本出不来。

许先生说,这些碎石料都是开发商叫人用拖拉机运来的,“3月初,开发商用铁链锁住了地下停车位;4月初,开发商弄来这些碎石料堵路,临时业委会请人将其清理到一旁。”

临时业委会负责人谢先生说,开发商后来变本加厉,5月9日至11日,连续三天,雇人拉了3批碎石料堵通道。

谢先生介绍,小区建成六七年,其间,更换了两次物业,最后退出。去年3月,小区5栋楼推选了楼长,成立了临时业委会。临时业委会收取地下停车场费用,接到了开发商角美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属于开发商所有,停车位不得擅自出租。

“他们无法出示产权证明。”许先生说,据了解,该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并非开发商所有,而且地下停车场的水电费用是临时业委会在承担。

角美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林先生介绍,霞兴小区是公司早期的项目工程,包括地下停车场都是他们投资开发建设的,他们已经卖出4个停车位。“早期的小区没有规定停车场要办产权证明,所以我们没有产权证明,但是这个停车场是我们投资建设的,产权肯定是我们的。”

林先生认为,该小区临时业委会没有合法的身份,擅自将地下停车场整理后出租收益,这是侵权。至于放建筑石材尾料,林先生说:“不应该,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福建省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认为,小区临时业委会首先必须要明确该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属,业主可以向规划部门或人防部门核实,“看政府批的是什么,如果该地下停车场是人防工程,属于小区规划的公共部分,那么业主肯定是有权使用的。”